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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奕迅最新專輯The 1st Eleven Years 然後呢?/環球唱片》

算算能有幾個【十年】容許我們狂悲狂喜徜徉在愛情的漩渦裡;或者是兩人在一起已經十年,越來越覺得少點了什麼的感覺;還有更特別的,就是分手十年後在街上遇見以前的男友,挺著啤酒肚身旁多了一位頭髮凌亂的女人,手上還抱著一個哭鬧不休的小孩,這種畫面的確震撼,但心中慶幸的成分多了那麼一點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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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竟然忘了我在2006年曾在新浪建立了一個Blog叫《Luna Bar》,今天在搜尋的時候突然出現眼前!這個沉默好久的空間我也遺失了它的帳號密碼,心中難免遺憾,不過,裡面有些照片十分有趣,尤其是與一些合作過的歌手們工作紀錄照,現在看看真是點滴在心頭啊!

◎平民天后徐懷鈺的行事風格加上企宣的大突破,是大家最跌破眼鏡的ㄧ張專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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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oto by Marimoon

最近有兩個關於唱片圈的新聞事件讓人覺得有趣,其實是很嚴肅的議題但是似乎也可以比較柔軟來面對,畢竟在這場業界寒冬中,刀光劍影勢必兩敗俱傷,也讓人厭煩,一個就是所謂《公開播放》、一個則是關於《海角七號電影原聲帶》曲目的爭議。

新聞說,
一位客運司機自稱因在車上聽警廣中的音樂,收到《台灣音樂人著作權人聯合會》來函有意提告他被控違反《著作權法》,我想這位司機大哥一輩子都不會想到自己會接到這個天上飛來的控訴,開個車還會因為《著作權》而犯法,我想一般人一定很納悶他到底做錯什麼?其實,我們到小吃店吃頓飯看電視、坐在計程車上聽廣播、逛街時店家播放出來的音樂、3C數位家電行播放出來的任何音樂或影像,都是跟《著作權法》有關係,因為都是碰觸到《公開播放》的條件,如果沒有著作權人的合法授權,都是屬於犯法的行為,說白話一點,如果一個電台節目沒有經過授權同意,播放了一首瑪丹娜的新歌,唱片公司或瑪丹娜都可以來控告這個電台,而客運司機大哥剛好正在車上收聽這個電台,或是車內音響播放出這首歌,他也會像電台一樣被提告,很訝異吧!

 

 

 

這個新聞事件嚴重衝擊了一般消費行為,長久以來,我們生活環境充斥著電視畫面以及音樂,台灣的電視台與唱片公司大都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因為他們有時候就得靠街頭市井傳播來提高知名度,不用授權金或同意書,而消費者不知不覺也被這些默許的公播餵養著。其實,簾幕後面確實有著一套關於《著作權》的法律存在,只是不對付公堂時,不會被提出來認識,尤其在方便取得盜版的台灣,尊重智慧財產權好像也只是口號,如今相關單位在這個百業蕭條不景氣的節骨眼上要小試牛刀的時候,當然會動輒得咎,因為已經相當違背了普世價值與生活習慣,難怪會被灌上聽音樂也死要錢的罪名。


自己身在這個圈子有點小感觸,我的體驗是台灣的唱片公司一般對此都比較有彈性,如果沒有具體的交易商業行為,應該都不予追究,畢竟唱片太難賣,如果在公共空間能聽到自己歌手的主打歌,那應該是件快樂的事情,然而,對於寫這首歌的作曲、作詞者來說,有些是寬容的配合,有些則是任憑市場機制早已麻痺。不過,對於這位大聲喊冤的司機大哥來說,我只能說他可能比較倒楣,因為他被提告的新聞讓大家又再度像被針刺一樣,突然警覺或見識到還有這樣難以理解的《公開播放》的法律限制必須遵守,其實如果只是讓大家對這項觀念與知識建立的更生活化,我倒覺得這個新聞事件似乎欠缺了“善意的宣導與溝通”這個步驟,就直接拿老百姓開刀,這些官員是還是根深蒂固的以為跟人民荷包有關的處罰,消費者才會比較容易學乖?或者,認真去抓盜版是否才是最能尊重智慧財產權、彰顯法律的有效手段呢?

不少網友也到相關網站抨擊,而相關單位也在網站上條文說明:

智財局官網(http://www.tipo.gov.tw/ch/index.aspx),先點選上方的【著作權】欄,再進入左方的【著作權書房】【宣導說資料】,到編號【64】,才能看到,幾個重點如下:

 

一、在門市、店面播放CD,供顧客觀賞聆聽,因屬「公開演出」,此權利屬於著作財產權人所有,因此須付費取得授權才可以。

 

二、店家打開廣播或電視機,若若僅打開開關,未加裝擴音設備或其他器材,再擴大播送的效果,不必取得授權;但若店家營業面積很大,或分隔成很多營業區塊,例如旅館的房間或醫院的病房或者好幾層的賣場,店家收訊後拉線到每一層樓或每個房間,藉由廣播的擴大機、喇叭等設備,或藉用許多電視機把節目裡的著作播放出來,就屬公開演出和公開播送,須取得授權。

 

四、未取得授權的話,一旦權利人追究,要負擔民事責任或刑事責任。惟公開演出音樂CD時,雖同時利用到詞、曲音樂著作及錄音著作,但製作錄音著作CD的唱片公司只有使用報酬請求權,並不會產生刑事責任。

嗯~不知道是否只要在網路上公告一下,大家就可以真正了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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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早期的蘇慧倫、范曉萱、徐懷鈺到現在的王心凌,她們都曾共同走過一個路線叫做《怪怪美少女》,除了在音樂上呈現比較《兒歌》或《童謠》的風格外,更以突兀又帶有潮流元素的造型,抓緊消費者的視線,最重要的是,她們本身其實都長相清秀,身材嬌小、大眼小臉,外加一首浪漫情歌,仍是台灣男學生最愛的夢中情人路線,歌彷彿只要套上這一個公式,這類商品在市場仍有基礎賣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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